2022年7月6日,國家認監委發布了《認監委關于增加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依據標準的公告》(以下簡稱認監委2022年第9號公告),將GB 39732-2020《汽車事件數據記錄系統》等8項標準納入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依據。
為保證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汽車》(CQC-C1101-2020)的有效實施,依據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汽車》(CNCA-C11-01:2020)和認監委2022年第9號公告的有關規定,中國質量認證中心(英文縮寫CQC)修訂了CQC-C1101-2020 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汽車》(見附件)。
現將細則修訂情況及執行新增標準的有關要求明確如下:
一、 實施細則修訂主要內容
附件1-1型式試驗項目及依據標準
1)01-12-03 增加車輛右轉彎提示音型式試驗項目及依據標準GB/T 38694-2020《車輛右轉彎提示音要求及試驗方法》;
2)01-18 汽車行駛記錄裝置增加依據標準GB 39732-2020《汽車事件數據記錄系統》;
3)01-28 汽車事件數據記錄系統(EDR)、車載視頻行駛記錄系統(DVR)增加依據標準GB 39732-2020《汽車事件數據記錄系統》和GB/T 38892-2020《車載視頻行駛記錄系統》;
4)02-25-05 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增加依據標準GB/T 39132-2020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定型試驗規程》;
5)03-08 增加甲醇燃料汽車的排放型式試驗項目及依據標準HJ 1137-2020《甲醇燃料汽車非常規污染物排放測量方法》;
6)05-09 增加商用車輛自動緊急制動系統(AEBS)型式試驗項目及依據標準GB/T 38186-2019《商用車輛自動緊急制動系統(AEBS)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》;
7) 05-10 增加商用車輛電子穩定性控制系統型式試驗項目及依據標準GB/T 38185-2019《商用車輛電子穩定性控制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》;
8)05-11 增加汽車爆胎應急安全裝置型式試驗項目及依據標準GB/T 38796-2020《汽車爆胎應急安全裝置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》。
二、 新版標準實施方案
1、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,對新受理的認證申請,CQC可根據企業自愿,在現有標準基礎上增加8項標準作為認證依據。2023年7月1日起,對新受理的認證申請,須依據包含8項標準的全部標準實施認證。
2、 2023年7月1日前已出廠、銷售、進口的相關產品,無需換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,但應符合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。
3、 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,企業應采取到期換證、年度監督、產品變更等方式自然過渡。
商通檢測提供汽車零部件CCC、CQC認證、測試服務,相關產品測試認證可咨詢我們!
CQC-C1101-2020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汽車下載:
https://www.cqc.com.cn/dynamic/contentcore/resource/download?ID=42622